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本专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确保各类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相关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包括老生续认定、老生新认定、新生新认定。
二、认定要求及认定类型
具体请参看《学生手册》中《我校资助对象认定办法》。2022级新生参见《学生手册》174页。
三、认定程序
1.申请。本次资助对象申请工作依托“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对象”平台完成。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在网上如实填写。
具体流程(PC端):我校http://www.zjhu.edu.cn/—智慧校园—业务直通车—学工系统—资助管理—学生资助对象;
手机端:企业微信—移动办事大厅—学工系统——资助管理——学生资助对象
注意:请上传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失业证、低保证明、残疾证、村委会或居委会提供的贫困证明等。
四、认定要求
1.本学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认定方式。请各班于9月17日前完成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含新认定与续认定),并督促各班学生线上填写信息。
2.凡是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共享的各类困难学生名单则上都要认定,如果学生自愿放弃未认定的,须签署书面放弃确认书(附件4),并请学院汇总《自愿放弃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5)上报学生处。
3.转专业的学生在现学院认定。
联系人:金斯瑶 联系电话:2321533
生科院学工办
2022年9月13日附件2 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信息汇总表.xls附件4 自愿放弃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确认书.doc附件5 自愿放弃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汇总表.xls